這短短一年以來,搬了三次家,正面臨第四次原因就是我可愛的貓兒子西蒙因為是寵物、因為是貓咪,不被家人接受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搬遷我又不是孟母...家人跟男友都說:「當初妳就不要養那隻貓就好了,看要不要送人還怎麼樣」的確,如果把西蒙送養給別人,這樣就可以繼續住在家裡,可是我捨不得也只好在半夜抱著毛茸茸的西蒙一起哭看著西蒙天生憂鬱的眼神就覺得很哀傷ˊ^ˋ帶著寵物連找房子都很困難,三月份就要變成snow的同伴了嗎?(街友的意味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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